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0〕10号
全省各爆破作业单位: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规定,为合理安排2020年爆破三大员年度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拟对全省爆破三大员继续教育需求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我省设区市级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二、培训计划
因本年度各项培训工作预计开始时间的整体延后, 2020年爆破三大员继续教育计划按设区地市分期开设培训班,分别为杭州、宁波、绍兴、温州、金华、湖州、台州、衢州、丽水、舟山十个地区,将按预报名人数进行合理分配,确定各地市开班期数。
三、培训预报名
1、由各爆破作业单位负责统一预报名,以单位注册地或项目实际工作所在地就近选择培训地区,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2020年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于4月15日下班前发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2、协会将根据各单位预报名情况,确定各地市每期培训班的地点、时间和参加人员名单。开班时间和地点将视疫情和预报名的的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3、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附件:2020年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件:2020年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继续教育报名表.xls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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