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18〕 28 号
全省各爆破作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6〕134号)的要求,协会将于2018年10月起举办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下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今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和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2、持有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并受聘于浙江省内爆破作业单位。
二、培训计划
2018年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开设培训班8期,其中初级班4期,中、高级班4期,拟培训地点设在杭州、宁波、丽水。
三、预报名
2018年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预报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根据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分布的实际情况可选择三个培训地点中的一个进行预报名。
2018年1月首次参加浙江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班培训并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
各单位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拟参加2018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统计表》,在9月25日前送至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四、预报名名单公布
协会将根据各单位预报名情况(选择三个培训地点的总人数),最终确定每期培训班的地点、时间和人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附件:拟参加2018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统计表
拟参加2018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统计表.xlsx
2018年9月14日
本文件PDF版下载地址:
©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22006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1231号
技术支持:杭州凌耀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