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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2018年全省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16:38

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18〕 24 号


全省各爆破作业单位(除丽水地区外):

考虑到爆破作业单位对报考爆破三大员新员的需求,拟在近期举办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要求,爆破三大员资格条件一般要求: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全省各爆破作业单位的人员。

二、培训预报名和交费

1、新报考人员通过 “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打印申请表,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平台审查和签字盖章。新报考人员所在爆破作业单位填写附件进行预报名。

2、培训交费

收费标准:900元/人。交费方式:银行转账(户名: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账号:9501015490000007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清泰支行)。培训费应由单位统一汇款到协会账户。

3、各单位将附件1(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培训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和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包括发票类型)在8月31日之前发送到协会邮箱(zjblast@163.com)。

4、协会根据预报名和交费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并在协会网站发布通知。

三、其他事项

1、省爆破行业协会联系人:郑冰,电话:0571-85094220。

2、附件: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报名表

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报名表.xls



 

2018年8月17日

 

 

 本通知下载地址:

关于征询2018年全省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需求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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