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1月11日,浙江省2018年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班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核时间
1、初次申请培训时间:2018年1月11日—30日,其中1月23-30日培训地点与提高资格等级培训为同一地点。
2、提高资格等级培训时间:2018年1月23日—30日,报到时间1月22日下午14:00—17:00。
3、提高资格等级培训地点:安吉县美林度假村三楼一号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城南社区铁帽山,竹博园斜对面)。
4、初次申请和提高资格等级的考核时间:2018年1月31日全天,上午理论考试8:00开始(初级180分钟,中高级240分钟),下午面试考核14:00开始。
5、初次申请和提高资格等级的考核地点:安吉县美林度假村,考场另行通知。
二、学员需提交的材料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一份,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名并加盖印章;
2、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彩照四张;
3、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5、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6、资历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7、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主持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证明、设计文件等(民爆管理系统中可查到,考核专家面试时要查验原件)。
8、除上述7项材料之外,根据公安部公治明发[2016]134号文件规定,学员参加面试考核时需向考核专家提供资历证明和工作业绩证明。其中包括:
1)、参加初次申请初级/D、中级/C和高级/B的人员,需携带爆破员或安全员或保管员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等复印件(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也可用学信网打印件)。
2)、参加申请提高资格等级的人员,需携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工作业绩证明,包括《爆破作业项目审批表》、《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原件、主持爆破作业项目(民爆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到)爆破安全评估、设计施工证明、设计文件和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三、重要提醒
1、请自带课堂爆破设计作业和考核设计所需的计算器、三脚板、圆规等文具用品。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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